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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为开网吧不顾附近居民死活 |
来信时间: | 2014年10月10日 |
来信内容: | 网吧地址:蚌埠市禹会区中粮大道109号下127号、129号 说明: 1、该网吧老板把127号、129号两间门面房中间隔墙打通、然后又将两间门面房地基下挖100公分(2014年9月5日蚌埠电视台已报道后又在房屋内私建隔层,把原来的一层房屋改变为两层,此处已有多处违法,严重影响我们楼上居民安全。 2、127号129号两间门面房实际建筑面积总和为99.32平方米,听说你们文化部门好像有规定吧,房屋产权证面积需达到于200平方米,机器台数不得低于100台,否则不得开设网吧。不知网吧老板是如何通过文化部门审核的。后具知情人透露该网吧老板是用了其他地方的房产证欺骗了文化部门,请贵部门核查,另外私建的部分可以开网吧吗? 3、请求文化部门领导能够重视群众所反映问题,认真核查,否则我们将把手中已掌握资料交于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 |
回复时间: | 2014年10月21日 |
回复内容: | 你好,一、网吧经营场所改建、扩建、私建、挖地基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由消防安全部门决定,经营者提供的消防安全文书为合格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认定其是合格的。二、去年省厅下发关于调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标准的通知,规定省辖市市区不得少于100台,对你反应的问题我们将予以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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