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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2014-2016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合理布局的疑问 |
来信时间: | 2014年11月13日 |
来信内容: | 请问2014-2016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中“满足需求、合理布局、利于管理”原则中,“合理布局”原则是按当地网吧证总量对应的人口(包括流动人口),还是对应的面积来合理布局,还是依当地的主管部门领导的意志,领导认为合理就合理,可有明确的标准,如没有,为什么还要以此为原刚写在文件里。! |
回复时间: | 2014年12月2日 |
回复内容: | 你好,“合理布局”的理解我们认为应该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表述不仅明确了未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所在,更对市场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定位,是市场与政府关系认识上的一次重大理论突破。因此,不能单从人口、面积两方面来布局,应由市场需求来决定。 |
回复满意度: | 满意 |
评价满意度: | 满意 不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