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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化部《营业性演出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演出经纪机构。
申请材料:《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
基本流程:受理 办结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决定证件:许可证。
年检要求:无
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无
服务电话:0551 62999873
办理地址:省政务服务中心68号文化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