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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适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4日     来源:admin     点击量:      字体:T T T

胡适(1891.12.17—1962.2.24),安徽绩溪人,出生于上海。著名学者、教育家。幼名嗣糜,行名洪骍,字适之,号冬友,曾用笔名天风、希疆、藏晖、铁儿等。1906年考入中国公学,参加竞业学会,在《竞业旬报》用白话文发表章回小说和诗歌,后任该刊主编。1910年考取清华庚子赔款留美官费生,入康奈尔大学农科,两年后改习政治、经济,兼治文学、哲学。1915年9月入哥伦比亚大学,受业于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专攻哲学。1916年2月起,开始提倡文学改革。1917年初在《新青年》发表《文学改良刍议》,反对文言,提倡白话,主张文学革命。5月通过博士学位考试,7月初回国,经陈独秀推荐,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参加编辑《新青年》,出版新诗集《尝试集》,为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之一。1919年6月,接办《每周评论》。7月,在该刊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主张改良主义。五四运动前后,杜威来华讲学,接待并任翻译。期间曾在上海拜访孙中山先生,对孙文学说和建国方略表示拥护。同年,提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研究方法,影响颇大。1920年离开《新青年》。1922年,与高一涵等创办《努力周报》,宣扬“好人政府”和“省自治联邦”主张。1923年主编《国学季刊》,并与徐志摩等人组织“新月社”。1924年与陈西滢、王世杰等创办《现代评论》周刊。1925年,被段祺瑞征为“善后会议”成员。1927年春,与徐志摩等人在上海开办“新月书店”,任董事长。8月任光华大学教授,10月任国民政府大学院大学委员会委员,参与筹建中央研究院。1928年4月,就任中国公学校长兼文理学院院长。1928年3月,与徐志摩、梁实秋等在上海创办《新月》杂志。1929年发起人权运动,主张专家治国。因发表《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等文章,引起国民党政府不满,遂辞去中国公学校长之职。1930年11月,就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兼文学院院长。同年兼任行政院东北政务委员会委员、国民政府财政委员会委员。1930年重任北京大学教授,次年任文学院长。1932年5月,与蒋廷黻、傅斯年、丁文江等创办《独立评论》,一度加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4年主编天津《大公报》星期版。卢沟桥战事发生后,赴南京提议北方三所大学联合南迁,促生西南联合大学。1937年9月,赴英美等国宣传抗日。1938年6月,被委任为国防参政会议员。9月任国民政府驻美国大使。1942年9月辞职,寓居纽约从事学术研究与讲学。同年受聘为行政院高等顾问。次年任美国国会图书馆东方部名誉顾问。1945年3月任中国出席联合国大会代表。1946年7月回国,辞去国民政府最高政治顾问,就任北京大学校长。10月,以自由职业身份当选为“制宪国大”教育团体代表,并任大会主席团成员。1947年2月任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委员,3月当选中央研究院院士,10月任中研院评议会评议员。同年当选为“行宪国大”教育团体代表,并任大会主席团成员。1949年1月,被聘为总统府资政。4月,在上海乘船赴美,侨居纽约。在美期间,支持创办《自由中国》杂志,抨击蒋介石专制统治,支持雷震等人组建新党。先后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得东方图书馆馆长,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教授。1958年离美去台,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后因心脏病突发病逝于台北。著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白话文学史》(上卷)、《胡适文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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