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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进一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根据文化部《关于评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非遗函〔2017〕1204号)精神及要求,经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储金霞、洪建华、杨晨三位同志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确定黄山市文化委员会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现将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省文化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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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docx
省文化厅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