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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对照标准及时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国有和民营美术馆、美术名家艺术馆(纪念馆)(以下统称“美术馆”)均可参与申报,参与申报的美术馆须在2017年1月1日前开馆运行,并常年向公众开放。
二、名额不限,符合通知要求的均可申报。
三、具体申报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2月15日前通过邮政EMS邮寄至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4038室,联系人:蒋鑫,0551-63608670。
特此通知。
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