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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文化厅<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4-27     来源:厅公共文化处     点击量:      字体:T T T ]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为推进文化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我厅研究制订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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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5日

省文化厅《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

宣传贯彻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文化领域的重要实践,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保障法》,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文化部《保障法》视频会议及专题培训班部署要求,在全省掀起一轮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率,形成学法、懂法和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并以此为契机,继续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主要工作及分工

(一)学习培训

1. 厅系统学习。3月份,组织安排党组中心组、厅系统各党支部学习《保障法》。(机关党委)

2. 全面解读。4月份,召开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解读《保障法》。(公共文化处)

3. 专题培训。与省委党校合作举办一期《保障法》专题培训班,邀请文化部公共文化司领导、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对《保障法》进行解读和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人事处、公共文化处)

4. 全省讲。在全省组织《保障法》系列宣讲活动,扩大影响,提升知晓率。每市组织1场,共16场。宣讲活动拟依托全省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联盟举办。(公共文化处、省图书馆)

(二)广泛宣传

1. 全面部署。3月份,起草下发学习宣传贯彻通知,部署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公共文化处)

2. 专题宣传。厅网站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专栏,全省“三馆一院”联盟,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文化机构、服务窗口,利用媒体、网站、新媒体、横幅、宣报海报、宣传材料等,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办公室(法规处)、公共文化处)

3. 普法宣传。结合文化遗产日、法律宣传周等活动,组织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对接省司法厅,将《保障法》作为2016年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办公室(法规处)、公共文化处)

4. 媒体宣传。结合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在《安徽日报》策划一个专版,宣传报道《保障法》以及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办公室(法规处)、公共文化处)

(三)立法督查

1. 启动立法。对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争取年内启动《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起草工作,组织开展立法调研。根据文化部安排,配合做好《保障法》执法监督检查。(公共文化处、办公室(法规处))

2. 专项督查。结合《保障法》贯彻,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督促各地落实《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公共文化处)

3. 重点突破。结合《保障法》贯彻,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社会化运营试点、县域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等重点任务。(公共文化处)

三、时间安排

4月底前完成组织学习、培训。4-6月完成宣传工作。11月底前完成巡讲、立法、督查等。相关工作由责任处室负责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