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下午,安徽省图书馆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关于文化方面的法律,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现场,许俊松副馆长对《公共图书馆法》从立法过程、历史意义、内容解读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公共图书馆法》共6章55条,该法从酝酿到出台历经16载,立法过程经历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地方实践、研究起草,最终立法四个阶段,该立法填补了建国以来缺全国性图书馆立法的空白,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会中大家学习了《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简况、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等内容,并对公共图书馆的基本特点和功能、管理体制、队伍建设、总分馆制、读者服务、文献资源建设等进行深入地了解。通过学习使大家更明确和了解今后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方向、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感受到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即将步入法治新的时代。
许俊松副馆长在会上谈到,《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不仅在法律上明确了读者能够享受的服务和规定,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同时以立法形式确立公共图书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遵循和保障。会上强调广大图书馆工作者要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有机结合起来,要学有方向、做有目标、干有底气,推动我馆工作有序、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