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我省召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调度督查会。省政协副主席、省文化厅副厅长李修松,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何长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高恒斌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文物局副局长汪顶胜主持,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区)文化文物管理部门、省文物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列入此次调度督查的共有14个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每个项目投入经费均在500万元以上,包括文物保护样板工程、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安消防试点工程等。会上,各市、县(区)分别汇报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交流了经验做法。
李修松指出,文物保护工程是文物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省文物局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针对目前文物保护工程上还存在重申报、轻管理、实施慢等问题,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市县文化文物部门要主动作为,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要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抓紧推进实施项目,争取早日开工,早日完工,早日发挥效益。要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进行施工,加强工程中期检查,主动接受国家和省级文物、财政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决算进行审计,使每一个文物保护工程都成为合格工程、安全工程、阳光工程,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同时,李修松指出,要加强重点项目储备工作,坚持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实施一批。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质量第一,保证工程进度,规范使用经费,主动接受监督,做好记录档案。省文物局要加强文物工程队伍管理和建设,注意整合资源,加强人才培养。
何长风指出,要强化项目意识、责任意识、问题意识、质量意识、效能意识、廉政意识。扎实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质量,确保安全。
今年,省文物局建立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调度督查制度,制订并印发了调度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厅、局领导任正副组长的调度督查组。明确了调度督查的目标、组织、内容、奖惩、要求等。采取报、听、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列入国家文物局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批准的重点文物项目的前期准备、履行程序、项目实施,经费使用等方面内容进行调度督查。目的是为加强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和督查,大力推进项目实施。本次会议是第一次调度督查会,今后将每月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