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域名为http://ct.ah.gov.cn。原betvlctor伟德官网网站和原安徽省旅发委网站不再更新,将于2月底正式下线。
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體中文版
公众互动
站内搜索:
重点领域信息
统计分析
应急管理
舆情收集与回应
公众互动
精准扶贫
索引号 002986213/200803-00006 内容分类 工作规划
发文机构 省文化厅 发文日期 2008年03月06日
名称 安徽省文物事业“十一五”规划
文号 关键字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安徽省文物事业“十一五”规划
安徽省文物事业“十一五”规划
 前    言



“十五”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国家文物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省文化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抓住有利时机,深化改革,确保重点,兼顾全面,通过全省广大文博职工的开拓进取和顽强拼搏,我省文博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在全国率先颁布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政府规章,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稳步实施。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0处,维修保护省级以上文保单位逾百处,建成文物开放点10余处,超额完成省政府任期目标任务。调查古遗址、古墓葬数百处,组织考古发掘项目150余个,出土文物1万余件。新建各类博物馆7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完成了馆藏文物腐蚀损失调查、馆藏一级文物建档及数字化处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建设及数字化处理等一批国家项目,出版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著作,开展了“蚌埠双墩遗址暨双墩文化学术研讨会”等一系列学术活动并产生广泛影响。博物馆和文物库房建设、文物鉴定、社会文物管理、文物外事工作、文物安全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文物宣传、教育等也取得可喜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十一五”规划的制定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一、“十一五”期间我省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省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紧紧把握社会主义方向,遵循文物工作自身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进一步调动全社会保护文物的积极性,努力建立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为开创我省文物工作新局面、实现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发展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等文物法规,进一步推进我省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努力发挥安徽省文物保护协调会议及安徽省不可移动文物评估委员会、安徽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功能和作用,创新文物工作机制。紧紧围绕 “整合资源,打好基础,抓住重点,带动全面”的总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文物系统改革开放的力度,狠抓基础工作,重点实施安徽省文物精品保护利用工程,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旅游发展以及宗教等方面的关系,整体提升本省文物保护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扎实推进全省文物事业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为安徽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整合资源。对分散于全省各地的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进行有机整合:一是通过组织评审并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科学鉴定馆藏精品文物并合理藏展,有机整合全省重点和精品文物资源;二是通过普查、梳理有机整合全省不可移动及馆藏特色文物资源。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予以合理利用,从而逐步增加全省文物精品特色旅游热线,并与其它旅游资源一起形成高品位的旅游网络格局;逐步组织10余个精品特色文物系列展览推向海内外;逐步建成安徽省网上博物馆,通过互联网和系列数据库实现内容更加全面、范围更加广泛、利用更加便捷的文物展示利用平台;逐步通过其他各种有效手段,实现文物的有效利用。

打好基础。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通过不断努力,逐步做好全省文保单位“四有”档案建设及数字化处理、馆藏精品文物建档及数字化处理、馆藏文物腐蚀损毁情况调查及其修复与技术保护、文物单位风险等级达标、地方博物馆及库房建设、文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含教育、科研)、地方文物法规建设、文物监管品市场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等工作,为全省文物事业的发展打下较为扎实的基础。

抓住重点,带动全面。在有机整合资源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安徽省文物精品保护利用工程”(详见本规划第三部分),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努力推进此项工程十大项目的实施,从而促使全省文物工作的水平明显提高,效益整体提升,进而带动我省文物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我省文物事业发展的基本项目内容

(一)文物保护维修

1.组织新一轮全省性的文物普查,开展第六批省保单位的评选工作。

2.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工作,完成第一至第五批省保单位和第六批国保单位的“四有”档案建设及数字化处理工作,树立第六批国保和第六批省保单位的保护标志牌、界桩,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3.进一步加强文物维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管理,加大检查、监督工作力度,严把施工前的方案审批关、施工中的检查关和施工后的验收关。每年完成15—20处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完成省政府年度任期目标的文物维修任务。

4.在古建筑维修方面,以抢救保护最具徽派建筑特色的皖南古民居为重点,争取将第五批国保单位中的地面文物进行一次全面维修。做好第六批国保单位公布后的宣传、保护和管理工作。着力维修第五批省保中亟需抢修保护的文物,力争做到第一至第五批省保单位文物不倒不毁。

5.完成皖南古村镇保护利用调研工作,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争取国家纳入重点支持。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力争“皖南古村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取得成功。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村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管理。

6.加强与红色旅游相关的革命文物的抢救、保护工作。一是对存在严重险情的文物进行抢险加固,确保此类文博单位文物不倒不毁。二是选择在红色旅游重点线路上的重要旧址和纪念建筑进行重点保护,使其在短期内即可成为红色旅游热线中的重要景点。

7.加大对大遗址的保护力度

计划对寿春城遗址、繁昌窑遗址、新四军军部旧址、柳孜运河码头、尉迟寺遗址、和县猿人遗址、大工山-凤凰山铜矿遗址、凤阳明中都皇城及皇陵等8个国保单位全面制订大遗址保护规划。努力争取国家资金并按照国家文物局已批准的保护规划重点对明中都城遗址、凌家滩遗址、薛家岗遗址、蒙城尉迟寺遗址实施抢救保护措施。

(二)考古发掘与研究

1.坚持以配合基本建设为重点,抢救保护文物,坚持科研课题与配合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具有本省特色的考古学研究,如安徽旧石器考古研究、安徽新石器文化谱系研究、江淮流域文明探源、苏鲁豫皖先秦考古课题安徽子课题研究、皖南土墩墓与古铜矿研究、新安江流域先秦时期考古调查与研究、大运河遗址(安徽段)考古发掘与研究、凌家滩遗址考古发掘与研究、淮系商周文化研究、楚文化研究、皖南古建筑调查与研究等。

2.重点清理积压资料,编辑出版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简报、报告、专著。逐步开展聚落考古、农业、手工业、经济、族属、方国、精神领域等专题研究,加大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力争在学科的前沿课题方面取得突破,为理清全省先秦时期相关的考古学文化谱系打下基础。

3.加强省考古所工作站及基地建设,确保其在省级科研院所的一类所地位。至2010年,在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方面,力争跨入全国同类所中上等行列,争取把省考古所建设成为名符其实的全省文物考古科研和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加强管理,增强科研工作活力,增强市场经济意识,提高竞争能力,为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三)博物馆建设

1.以安徽省博物馆新馆建设和老馆加固维修为重点,带动一批市县级博物馆建设,力争市市(地级)建有博物馆。

新馆拟定名为“安徽省博物馆”,为综合展示安徽文化的博物馆。分为陈列展览区、文物藏品库房区、文物科学技术保护区、公共教育区、公共服务区、办公及设备用房等六个区域,建设总面积3.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3亿元。

新馆陈列按安徽自然历史、安徽地域文化、安徽民俗文化、安徽艺术品、安徽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捐赠文物、临时展览等七大展区布局,展区之内分展厅,运用各种现代化手段,努力实现综合的动态的立体的高水平展示,全面系统地反映安徽丰厚的文化资源。

老馆拟定名为“安徽省历史博物馆”,作为未来“安徽省博物院”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老馆展览陈列功能设计如下:①安徽近现代历史陈列,旨在为青少年提供直观、形象、赋予知识性的历史教育。② “老一代革命家与安徽省博物馆”专题陈列:集中展示建国后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对安徽省博物馆的历次视察活动,从中体现他们对博物馆事业的关心支持,更显示安徽省博物馆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辉煌,从而有助于打造安徽省博物馆的品牌特色。③国内、国际交流文物的历史类展览。

安徽省博物馆(新馆)与安徽省历史博物馆(老馆)将互为关联、互相补充,展览陈列各有侧重、各具特色,从而全面展示未来“安徽省博物院”的崭新形象和安徽作为文物大省的全貌。

2.强化博物馆精品意识,创新和优化博物馆陈列展览,为公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各种陈列,使我省博物馆的陈列展示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3.认真做好文物和标本的收藏、保护和管理等基础工作,完成全省馆藏文物分级鉴定、建档、备案工作;加快文物信息化管理的步伐,建成全省三级以上藏品数据库和网上博物馆。

4.努力拓宽文物征集范围,拟订征集专题,实施有计划的征集和收藏,丰富各级博物馆的馆藏,充实馆藏体系。

5.改善文物保存环境和条件,加强文物库房建设,重点建设各市中心文物库房,增加环境监控设施,做到一、二级文物集中分类保存。

(四)文物科研与出版

1.以省考古所基地为依托,有机整合全省文物科研力量,成立安徽省文物研究中心。抓住本省文物保护的特点,加强文物科技保护工作,注重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研究,提高科技含量,逐步形成自己的优势,逐步将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国家文物保护重点科研基地。

2.在石刻保护方面,继续加强科研,将现代科学技术运用于石刻(画像石)、摩崖造像、砖雕等的防风化剥蚀和木(竹)雕防蛀防腐蚀、防风化处理。

3.加强馆藏文物科技保护及修复工作,制定青铜器、铁器、漆木器、纸质文物等科技保护修复方案,建立文物保护科技平台,提高科技保护水平。

4.编辑出版《中国文物地图集·安徽卷》、《安徽考古论纲》、《安徽文物精品系列丛书》第一辑、第二辑以及其它文物专题研究著作。

(五)文物鉴定及社会文物管理

1.以安徽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为统领,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鉴定网络,基本满足馆藏文物鉴定和社会文物鉴定的需求,完成正在进行中的全省文物巡回鉴定。

2.加强和改善省文物鉴定站工作。加强文物流通前的鉴定许可及文物出境前的鉴定许可,加强对我省文物艺术品拍卖的监管。

3.加强文物经营单位资质审查,对文物经营(拍卖)行为,实行总体规模控制;加强对社会文物商业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与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密切合作、快速反应的工作协调制度,建立合理的社会文物流通保护管理体制,坚决制止非法的假冒的文物流通。

4.积极探索国有文物经营单位的改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文物经营活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经营体制,努力发挥其在文物经营中的主渠道作用。

(六)人才教育培训

1.重点加大在职文博领导干部的培训,全力支持省级文博单位领导岗位资格培训。完成17个市级及部分县级文博单位领导岗位资格培训。

2.继续加大培养和引进考古人才的力度。团体领队布局以省考古所为主,力争在全省增加1~2个左右。个人领队争取覆盖到每个市。加大考古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力争增加一批个人领队。同时适当增加考古所绘图、摄影等人才。以考古所为依托,进行全省文物系统人才使用管理改革试点,创新机制,逐步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以省博物馆建设为契机,引进部分紧缺的高素质人才,新进一批专业人才,全面培训现有人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的人才使用管理机制。

4.采取“送出去”的办法培训高层次管理人才。参加国家文物局举办的全国性文博管理干部岗位资格培训,如文物局(处)长班、考古所长班、博物馆长班、古建所长班。同时选拔中青年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参加国家局举办的中外合作培训。

5.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采取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包括培养文物科技保护、古建筑维修等紧缺人才在内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专升本班及专科班,力争全省文博人员的学历层次普遍得到提高。

6.通过“师承制”等形式,及时将一些濒临失传的技艺传承下来。发挥老专家的优势,以省博物馆、鉴定站为重点,采取“师带徒”的形式,一对一地培养中青年人才。按照建立全省鉴定网络的要求,有计划地培养鉴定人才。

7.采取各类专题培训的形式培养人才。邀请省内外有成就的专家,举办专题培训,如讲解员培训、陈列设计培训、文物鉴定培训、文物修复培训、字画装裱培训、考古发掘培训等。每年举办2—3个全省性培训,争取用5年时间将全省各类主要专业人员(特别是中青年)轮训一遍。

8.大力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选拔事业心强且有较高外语水平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派往国外的培训班;或纳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美国梅隆基金会资助的赴美博物馆高级管理人员培训项目予以培训。选拔事业心强、有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人才送往省外培养,包括在职进修、委托培养以及长中短期培训。

(七)文物法制建设

1.在《文物保护法》的法律原则指导下,在《安徽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等法规框架内,逐步完成其他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并加大其宣传工作。

2.认真开展对民办博物馆,黄山、西递、宏村等世界文化遗产,大遗址保护等立法项目的基础调研工作,完成对《安徽省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安徽省黄山、西递、宏村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大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等的起草和制定,并提请省政府审核公布。

(八)文物安全工作

1.加大落实《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规定》等的力度,加强安全防范和消防设施建设,确保馆藏文物安全。争取与我省公安系统共同建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涉案文物移交及其奖励机制。在开展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古遗址、古墓葬等犯罪活动的同时,积极探索大古遗址特别是大型城址、古墓葬保护的新思路、新措施,降低田野文物犯罪的发案率,保障文物安全。

2.加强行政执法及执法督察工作。举办全省文物执法培训,力争达到平均每县有3—4名的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促进条件成熟的市县成立文物执法队,逐步形成一支精通文物法律法规、严于执法的相对稳定的执法队伍,在全省基本形成文物行政执法的网络格局。开展一次全省性的文物行政执法检查,正确处理文物与基本建设、旅游及宗教的关系,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效益。

(九)文物产业发展

深入发掘并有计划地合理利用我省丰富的文物资源,充分发挥其特殊资源优势,在认真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利用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我省文物产业,增强文物产业自身造血功能,努力使文物资源的利用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并逐步实现文物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

1.利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保护区、皖南古村镇、红色文物景点等发展旅游,支持文物系统实现自主开发利用,加大对旅游系统经营的文物管理力度,形成有效管理的机制,促进全省文物旅游的健康发展。

2.依托安徽省博物馆主体业务活动优势,促进该馆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有机组合精品特色系列文物展览推向海内外。利用全省文物藏品和民间工艺品优势资源,进行文物复仿制以及相关的艺术品开发,拓展旅游商品流通市场。利用逐步形成的全省文物信息资源开发系列数据库推向海内外。

3、加强“潜口民宅”保护管理与利用,实现明园、清园及培训中心的配套经营,开展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实现立体的旅游者主动参与式的旅游形式,不断提高景点的吸引力,争取打造成经典的文物旅游品牌。

4.在加大皖南古民居保护的基础上,与有关方面合作,推动皖南古村镇热线旅游及相关的古建筑旅游、民俗旅游等专题旅游,提升“两山一湖”旅游的品位和吸引力,从而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继续与黄山市文化部门合作,努力提高“徽州戏馆”的效益。

6.下大力气做好徽州区呈坎、绩溪石家村古村落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与当地文化文物部门合作共同建立科学合理的文物保护利用机制,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将其打造成文物旅游品牌。

7.拓展“安徽省文物保护中心”相关业务。使之逐步成为集勘测、设计、施工、科技保护于一身的文物保护主导性专业机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拓展陈列设计、字画装裱、文物鉴定与修复等业务。

8.支持省文物商店、艺海拍卖公司深化改革,拓展业务,做大做强。

三、“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的文物精品保护利用工程

配合国家文物局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努力做好文物事业基础性工作,同时整合全省文物资源,重点实施安徽省文物精品保护利用工程。

1.安徽省博物馆老馆维修加固及新馆建设项目。

2.安徽省革命文物与红色旅游项目。

3.全省大遗址保护利用项目  结合含山凌家滩遗址保护规划、潜山薛家岗遗址保护规划、蒙城尉迟寺遗址保护规划制定的经验,组织有关专家对明中都城遗址、寿县寿春城遗址、繁昌窑遗址、濉溪柳孜运河码头遗址等大遗址继续制定保护规划,加大争取国家资金的力度,处理好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4.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项目  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文物维修保护力度,确保重点文保单位不倒不毁,充分发掘文物资源潜力,每年开放2—3处国保、省保单位,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予以合理利用。

5.全省精品特色系列文物展览推向海内外项目  继续以省博物馆为基础,有机组合全省馆藏文物,逐步形成10余个精品特色展览系列,如:青铜器、玉器、书画、瓷器、文房四宝、徽州古建筑、三国文物等等,在率先完成精美图录出版、加大对外宣传的基础上,每年向海内外推出1~2个展览项目,扩大我省文物藏品的影响,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6.安徽省网上博物馆项目  以省博物馆网站及《安徽省博物馆馆藏文物掠影》光盘等资源为起点,逐步建立安徽省网上博物馆,其内容包括全省乃至国内外相关文件、法规及文物信息的适时发布、全省馆藏文物精品数据库、全省文物保护单位数据库、徽文化暨安徽地域文化系列数据库、安徽文物系列数据库及网上咨询、培训、鉴定等,向海内外全面展示我省文物及传统文化资源,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含有偿)。争取使此项目成为“数字安徽”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7.精品特色文物复仿制等文化产业项目  利用全省精品特色文物资源,结合文化旅游,大力开发文物复仿制品、民俗艺术品及文物鉴赏培训、字画装裱、文物修复等业务。

8.历史文化名城及保护街区文物保护利用项目  目前全省拥有全国历史文化名城4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0座,省级历史文化保护街区11处。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相关专家论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及保护街区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9.皖南古村镇保护利用项目  在完成“皖南古村镇保护利用调研”项目的基础上,争取将皖南古村镇的保护利用纳入国家试点,逐步将其打造成国内外文物保护和文物旅游的知名品牌。

10.基本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及配合国家重大课题研究的主动考古发掘项目  在继续做好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发掘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配合国家重大课题研究的主动考古发掘项目,每年抓住一个重点,做出影响和效益。

四、“十一五”期间我省文物事业发展的部分指标

1.争取新增第六批省保单位100处左右。

2.争取新增第六批国保单位15~20处左右。

3.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尽力争取已申报的世界文化遗产“皖南古村落”扩展项目获得成功。

4.力争完成全省抢救性文物保护项目80-100个,并建成一批文物开放点,使之成为发展文化旅游的重要景点。

5.在配合基本建设方面,积极与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联系、合作,做好文物抢救保护工作。重点开展配合沿江、六潜、合阜、安景、东(营)香(港)等新建高速公路安徽段,铜九铁路、合宁、合武铁路以及电厂、煤矿、水库等建设工程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乃至考古资料的编辑出版。同时配合国家重大项目,每年完成一项主动发掘项目,争取产生较大影响。

6.重点做好已批准的凌家滩遗址、薛家岗遗址以及风阳明中都城遗址、蒙城尉迟寺遗址等保护工程的实施工作,计划对国家即将公布的第六批国保单位中的大遗址进行立项,分批做好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综合展示安徽文化资源大省全貌的安徽省博物馆新馆建成并投入使用;老馆完成加固维修,并以崭新面貌对外开放。

按照全省市市建有博物馆的目标,合肥、芜湖、铜陵、亳州、安庆等市博物馆建成并对社会全面开放,争取宿州市、池州市、滁州市等博物馆建设得到政府立项,并有实质性进展,使我省文物系统博物馆发展到50座以上。加强博物馆陈列展示工作,力争推出20至30个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专题展览,以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拓宽文物对外交流渠道,力争每年组织对外展览2~3个(包括在外省展览)。

8.完成省考古所工作站及科研基地建设,带动全省文物科研工作的发展。加强天柱山山谷流泉摩崖石刻、齐云山石刻的科技保护及规划制定。

9.继续加强17个市级中心文物库房的维修改造,配置安全技防设施、温湿调控设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0.争取完成我省前三批39处一级风险单位安全防范达标工作;力争我省前二批7处二级、80处三级风险单位安全防范工程全部达标。加强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朱然墓地纪念馆、胡氏宗祠、黄山市博物馆、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水西双塔、西递、宏村、呈坎、查济、潜口等消防工程建设。

11.开展以皖南古民居建筑构件、明清家具、徽州契约文书、戏剧文物、楚系文物、隋唐大运河出土文物等为重点的珍贵文物征集工作。“十一·五”期间,力求征集收藏三级以上各类文物5000件以上。省博物馆结合新馆建设和七大展区的陈展内容征集以地域文化(重点征集展出急需而馆藏缺乏的安徽艺术品、民间工艺品、民俗物品、近现代文物等)为特色的珍贵文物及相关的物品。

12.根据我省馆藏文物腐蚀损失调查统计情况,“十一·五”期间,重点修复青铜器400件(包括3.25大案移交青铜器),出土漆木器脱水技术保护500件,馆藏书画等纸质文物除霉加固、揭裱等技术保护1000件,明清家具修复加固100件。

13.加快全省馆藏文物巡回鉴定步伐,“十一五”期间全部鉴定一遍,并完成建档、备案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的部署,建立馆藏文物数据库,完成我省1603件一级文物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各市县文物收藏单位完成二、三级文物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建成省级文物档案库;建立安徽省网上博物馆。

14.发挥省文物商店文物经营主渠道作用。规范文物商品经销活动,进一步开发新工艺、礼品业务,继续举办安徽省(全国)文物工艺品展销会,实现文物商品经营、新工艺及礼品的销售、会展服务业务的同步发展,以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文物)需求。同时保持经营收入年增长6%—8%的良好态势,保证收支平衡。

15.加快文物复仿制等文物产业的发展。重点开发档次较高、市场潜力较大、颇具观赏和收藏价值的文物复制品及仿古工艺品,首批开发10—15个产品,争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进一步促进我省文物藏品和民俗工艺品资源的开发,以省博物馆藏品为龙头,结合省文物总店、省考古所和市县博物馆、文管所的文物藏品开发文物精品的复仿制业务,并挖掘具有地域文化特色

的民俗工艺品,如风阳花鼓、皖北剪纸、徽州三雕、文房四宝、界首彩陶等,逐步形成安徽文化旅游产品系列。

五、保障“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法律和政策措施

1.争取省文物局升格为副厅级建制,编制由11名增加至20名左右。争取相关市县文物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数有所增加。

2.向国家争取文保经费每年增长10%,至2010年达1600万元。争取省文物事业费逐年有较大增长,至2010年达1500万元。同时每年通过争取捐款、合作项目等,引资达数百万元。

3.在加大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安徽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规力度的基础上,制定《安徽省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世界文化遗产黄山、西递、宏村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的主体地位,加大执法的力度,逐步将文物保护与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4.进一步发挥各级文物保护委员会、文物保护协调会议的作用,继续加大实施文物保护“五纳入”的力度。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符合文物事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和管理人才。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关单位制度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加快文物事业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安徽省文化市场“十一五”规划



一、背景概述

我省文化市场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历了蓬勃兴起,急剧扩张,平稳发展三个阶段,初步形成了涵盖娱乐、音像、演出、网络文化、美术品、文艺培训、文物、电影、艺术摄影摄像等九大块面的相对独立的市场体系。进入21世纪,全省文化市场产业发展态势日益显现,并由总量扩张阶段向层次提高过渡,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调查显示:全省文化经营单位约2万家,年上缴税收2亿元左右,从业人员约14万人。文化市场的蓬勃发展,在传播先进文化,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扩大社会就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全省文化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同样存在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一是文化市场发展繁荣不够,规模小、效益差、质量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低;二是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农村文化市场总量不足,一些地方甚至为空白;三是市场规范程度低,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聚众赌博、非法音像制品大量销售、歌舞娱乐场所色情淫秽表演等现象依然存在;四是文化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为先进文化的传播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要向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总结我省二十余年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基本经验,科学合理规划文化市场发展蓝图,明确文化市场现阶段的发展任务和目标,加强和改进文化市场监管,对繁荣文化市场,发展文化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力争到2010年,初步建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供求关系均衡,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体系。

——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促进先进文化建设与市场经济和高科技的结合,培育一大批有市场竞争力和稳步发展的企业群体,不断提高文化市场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培育农村文化市场,拉动农村文化消费,改善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以开放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加快融入长三角的重大决策,加强与江浙沪之间、省际之间和区域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提升我省文化市场整体形象。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协作,吸收世界先进文化。积极开拓省外文化市场和国际文化市场,让安徽优秀文化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以管理促繁荣。加快文化市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实行管理创新,坚持依法行政。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管理手段,实现对文化市场的监督与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到2010年,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迈上新台阶,规模和效益达到新水平,文化市场总量适当、布局合理,城乡协调,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争取到2010年全省各类文化经营单位达到22000余家,从业人员达到17万人以上,年上缴税收达到3亿元(不含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和软件经营单位)。文化市场在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涵养税源,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事业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安徽加快发展,奋力崛起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分类发展目标

(一)丰富娱乐市场

调整和优化娱乐市场结构,逐步提高我省娱乐业的整体层次,大力倡导特色经营,推广和发展量贩式、自助式经营。积极引导歌舞娱乐场所向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建设现代娱乐产业。引导社会投资方向,鼓励发展适合本地普通消费水平的大众娱乐场所,支持开办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演艺娱乐活动。到2010年,在合肥市市区建立40–50 家,省辖市市区建立10–20家,县城建立5–10家量贩式自助式歌舞娱乐场所,建立2–5家全省性歌舞娱乐连锁经营企业,建立一批以演艺活动为主的娱乐演出场所。

鼓励现有电子游戏娱乐经营单位扩大场所规模,引进先进经营管理方式,规范经营,提升品质,优化形象。鼓励运用高科技改进现有娱乐形式,引进、开发新的娱乐项目,丰富娱乐品种。遏制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

(二)繁荣演出市场

积极开放演出市场,破除演出经营的所有制限制、行业垄断和区域壁垒,扩大市场准入。鼓励国有演出公司吸收社会资金、人才,成为演出市场竞争主体;鼓励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场所吸纳社会资本,提高艺术生产力、市场竞争力;鼓励部分演出单位通过资本重组、契约代理等方式,走联合、联办、兼并等集约式发展道路;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演出单位,吸引外资兴办演出场所。扶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少年儿童的演出活动;提倡富有地方特色、内容健康的演出活动。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演艺资源,发展农村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拓宽演出渠道。积极引进国内外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优秀剧节目进入我省演出市场,并积极将我省优秀剧目推向省外、国外。适时举办区域性演出交易会。

在现有国办演出公司重组、改制的同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民营演出经纪机构,建立全省演出营销网络。举办全省演出经纪人培训活动,培养演出经纪人队伍。

(三)拓展音像市场

进一步整合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音像市场,大力发展音像制品连锁店、超市、电子商务。增强音像发行单位的市场营销能力,扩大正版音像制品的流通和有效供给,增强安徽音像市场的对外开放能力。在合肥、芜湖等市建立正版音像制品批销中心,扩大向周边地区和省外发行的辐射力。适时组织有关音像出版发行单位举办区域性或全国性的音像制品交易会。扩大原创音像制品的销售渠道,推动黄梅戏、庐剧等音像制品向省内外发行。到2010年,基本遏制非法音像制品的地下批销活动,建成正版音像制品发行网络;改变音像零售、出租业小、散、滥状况,发展一批以发行安徽地方文化特色音像制品为主的批发单位,改变盗版音像制品充斥市场的局面,努力实现正版音像制品主导全省音像市场的发展。

到2010年,全省音像批发单位发展到50家,零售、出租单位整合到4000家,其中每个乡镇设立2至3家音像制品零售店、出租店。

2007年2月1日前,全部关闭营业性音像制品放映单位。

(四)提升网络文化市场

调整网吧产业结构,促进市场整合。引导网吧经营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改变网吧的单一服务方式,使之成为集网络文化产品消费、休闲交流、产品展销、举办社区活动等方面的综合性上网服务场所。按照有出有进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培育数家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的连锁网吧经营单位。支持网吧连锁企业通过兼并、入股、参股、控股等多种重组形式,整合资源,扩展功能,提升品质。到2010年,争取连锁网吧占网吧总数的20%以上。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到乡镇开办网吧,填补农村的数字鸿沟,让信息化技术造福广大农民群众。各地网吧数量和布局规划由各市按照省文化厅《全省网吧数量和布局规划指导意见》制定,报省文化厅批准实施。

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同时,引导未成年人在学校、图书馆等公共科技、文化场所上网,提倡中小学生在老师、家长或监护人的指导下上网。倡导网络文明,并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和社会投资,开办面向少年儿童的健康文明、规范有序的公益性网吧。

支持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开发网络文化资源,建立网络文化产业链,加快网络文化产品市场化进程。引导传统文化经营向网上商城、虚拟店铺经营模式延伸。大力发展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五)培育艺术品市场

大力发展艺术品市场,拓展以黄山屯溪老街、合肥城隍庙、蚌埠古玩城三大艺术品市场。培育太和、萧县、歙县、寿县的艺术品市场。推出品牌化的艺术品经营示范店。增强现有艺术品拍卖单位的竞争实力。

鼓励社会资本融入艺术品市场经营,鼓励安徽艺术品进入国内国际市场,推动安徽艺术品经营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争取使安徽成为中部地区艺术品市场的中心之一。支持社会各界参与艺术品的收藏。

建立健全艺术品经纪人资格考试认证制度,逐步确立艺术品经营专业人才的执业资格制度,使执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培训制度、就业制度相衔接,全面提高艺术品经营者的素质。成立省级艺术品资询鉴定机构。

四、保障措施

坚持整建并重,疏堵结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保障全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建立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机制

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形成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运行机制。促进文化企事业改组改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认真贯彻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吸纳社会资金用于建设和开发文化市场。在演出业、音像业、娱乐业、网络文化业、艺术品业以及培训等行业,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鼓励省外、国外资金进入,并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同一政策、同等待遇。逐步形成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二)建立灵活高效的宏观调控机制

大力营造文化市场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关心支持文化企业的发展。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文化市场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服务、协调和引导上来。要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方便投资者。制定《安徽省文化市场投资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引导投资方向。

(三)建立科学完备的文化市场法规体系

2006年修定《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制订《安徽省网吧管理责任追究规定》;2007年制定《安徽省民营文艺团体表演管理办法》;2008-2009年制定《安徽省网络文化经营管理规定》、《安徽省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09年制定《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此外,会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监察厅等部门制定举报奖励制度等。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国家《文化市场管理法》为基础,以国务院相关行政法规和《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为主体,以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文化市场法规体系。

(四)建立坚强有力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企业依法经营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将文化市场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文化市场建设列入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现有三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基础上,建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组织规范、廉洁高效,符合文化市场发展需求的专业执法队伍。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黑网吧问题、网吧接待未成年人问题和有害信息的网络传播问题;重点打击色情淫秽表演和利用电子游戏机赌博问题;重点查处非法音像制品的地下批发、仓储和运输活动;取缔文化市场无证照经营场所。

建立全省技术监管和信息发布系统。2006年,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网吧经营管理技术监控系统。2008年建立集远程监管系统、常规业务数据管理中心、电子政务、文化市场互动网站等为一体的全方位文化市场管理平台,实现对全省网络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艺术品市场的网上动态监管,建立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信息监督管理体系。

——健全省、市、县、乡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网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义务监督员。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对文化市场的舆论监督作用。

大力推动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建设,加强协会工作,提升协会地位,扩大协会影响,切实发挥协会在文化市场建设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分享到:
(纠错电话:0551-63608296)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隐私说明
主办单位:betvlctor伟德官网   承办单位:betvlctor伟德官网办公室
技术支持:安徽智农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2号楼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1379  电话:0551-63608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