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文化单位:
2012年起,我省创新开展群众文化辅导员工作。几年来,在各级文化部门、单位精心组织和广大群众文化辅导员积极参与下,全省群众文化志愿辅导队伍不断壮大,工作蓬勃开展,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我省文化志愿辅导工作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优秀群众文化辅导员、群众文化辅导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服务团队)和优秀服务项目评选表彰。现就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群众文化辅导员
(一)推荐对象:在当地群众文化辅导机构正式登记注册的群众文化辅导员,原则上,应以首批省级群众文化辅导员为主。
(二)推荐数量: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文化单位按本地区(本单位)首批注册省级群众文化辅导员总数5%的比例推荐。已获文化部表彰的优秀文化志愿者不再推荐。
(三)推荐标准
1.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形象,群众认可度高;
2.志愿辅导业绩突出。志愿辅导活动在本地区或本单位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示范、带动作用较好;
3.辅导服务时间较长。坚持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与辅导、培训、讲座、展览讲解等群众文化志愿辅导服务,原则上年参与活动不少于10次、年参与志愿辅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
(四)材料要求
填写《全省优秀群众文化辅导员推荐表》(附件1),并附登记注册证明材料、4-6张活动照片(配简短说明)和不超过5分钟的活动视频。
二、群众文化辅导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服务团队)
(一)推荐范围: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志愿辅导工作的单位、团队均可申报,重点遴选基层优秀组织单位(服务团队)。
(二)推荐数量:各市推荐2-3个,省直有关文化单位、省直管县可视情推荐1个。
(三)推荐标准
1.活动正常,成效明显。开展群众文化志愿辅导工作2年以上,组织开展活动正常,受益面较大,社会影响较好。
2. 队伍稳定,运行良好。有详细的工作计划,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注册队伍相对稳定,重视开展培训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形成志愿辅导服务品牌。
3. 制度健全,台账完整。有完善的群众文化志愿辅导工作管理机制,有专人负责群众文化辅导员日常管理,群众文化辅导员服务记录、年度注册等规范。辅导、培训等活动有文字、图片档案资料,工作台账完整。
(四)材料要求
填写《全省群众文化辅导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服务团队)推荐表》(附件2),并附相关管理、注册等健全台账证明材料,可拍成照片(配简短说明)。
三、优秀群众文化辅导服务项目
(一)推荐范围: 2012年以来,围绕文化志愿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开展的基层文化志愿辅导活动项目,创意新颖、特色鲜明、效果良好。已获文化部表彰的示范项目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各市,省直管县、省直有关文化单位均可根据实际申报1-2个。
(三)推荐标准
1.导向正确,贴近群众。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化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先进文化。紧扣当地群众文化需求和文化发展需要,面向群众,服务基层。
2.特色鲜明,长效规范。有特色服务团队和特色活动,具有示范效应。项目有创意、低成本、易复制,群众参与度高。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队伍、有保障。
3.注重创新,影响广泛。注重整合统筹各方面资源,活动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创新。实施1年以上,有明确的受益人群,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材料要求
填写《全省优秀群众文化辅导项目推荐表》(附件3),并附4-6张活动照片(配简短说明)和不超过5分钟的活动视频。
四、相关要求
开展评优表彰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宣传优秀群众文化辅导员事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激励更多人积极投身群众文化志愿辅导服务事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各地要认真推荐典型,严把报送质量,确保推出典型可敬、可信、可学,起到示范、激励作用。评选出来的全省优秀群众文化辅导员将晋升为安徽省二级群众文化辅导员。
有关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2015年3月2日前报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公共文化处陈 敏,电话:0551—63648164,邮箱:ahswhtswc@163.com。
附件:1.安徽省优秀群众文化辅导员推荐表
2. 安徽省优秀群众文化辅导工作组织单位(服务团队)推荐表
3.安徽省优秀群众文化辅导服务项目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