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负责我省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和研究工作。
负责人
李春荣
院长安徽省艺术研究院成立于1979年2月,时名“安徽省文学艺术研究所”,1984年更名“安徽省艺术研究所”,2008年5月经省编制办批准更名为“安徽省艺术研究院”。1988年,经省编委批准成立的“安徽省剧目工作室”挂靠“安徽省艺术研究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从事艺术学科的理论研究及创作咨询并代行全省戏剧创作的管理职能。
安徽省艺术研究院内设研究及学术建设部、创作及戏剧工作部、丛书与文献编辑部、创意及对外活动部、院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离退休工作部等8个部门。
1991年,该院被授予“全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1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繁荣黄梅戏艺术事业贡献奖”。2008年,获“2008年全省小戏、折子戏调演优秀组织奖”。2010年,获“第九届安徽省艺术节优秀组织奖”。2009年,时白林荣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劳动模范提名奖”、高倩荣获“建国60周年中国舞蹈杰出功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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