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兆光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遗类小微文化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遗类文化企业承载着非遗项目保护的重任,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限制,非遗类文化企业普遍呈现规模小、发展慢、生存能力脆弱等特征,亟需政府加大资金、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都在扶持非遗类文化企业发展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尝试。文化部已与国税总局多次会商,并深入多省调研,拟制定系列对非遗生产性保护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已形成征求意见稿。2014年《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正式公布实施,在其中对保护非遗项目知识产权及扶持政策等作了规定。国家和省财政均设立了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对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含非遗类文化企业)开展保护传承活动进行扶持。黄山市政府设立总规模7500万元的黄山徽文化基金。从2010年起,该市在黄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徽文化产业园,引导以发展徽州四雕、文房四宝等为代表的非遗类徽文化产业企业入驻园区、集群发展,制定优惠政策邀请传统技艺类项目相关企业和传承人进驻。与中行合作开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贷”“手艺保”、“徽艺贷”等个人循环贷款,重点支持万安罗盘、歙砚、徽墨、徽州三雕的生产和经营,使非遗传承人享受贷款优惠政策,为其进一步发展解决后顾之忧。
省政府在积极探索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目前省政府正在积极组建总规模800-1000亿元安徽产业发展基金。明确成立600-800亿元安徽产业发展基金,2016年实现16个市全覆盖,有条件的县也要设立天使投资基金,为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早期融资。持续推进“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合作银行经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后,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省级补偿资金、合作银行及属地财政按4:3:2:1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有效放大了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规模,为小微企业的成长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过桥资金支持。截至目前,省财政累计安排20亿元,市县财政配套26.6亿元,已累计发放163亿元过桥资金,周转率4.4次。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与财政、发改等单位协商,将非遗保护的理念引入政府对文化企业扶持政策之中,让更多的非遗类小微文化企业得到资助扶持;二是加大文化产业、非遗保护以及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相关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对非遗类小微文化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品种、技艺研究、保护传承等方面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三是积极推荐非遗类小微文化企业利用非遗保护展演展示、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等国内外展示展览平台,扩大宣传,提升行业影响力和美誉度,促进产品交易,增强企业自身造血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文化厅
联系电话:0551-6360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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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