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
我单位对省政协省民革关于《发展皖北文化产业需打好“组合拳”》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皖北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发展文化产业的先天条件和独特优势,文化产业也正逐渐成为皖北地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融合创新发展是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文化部门鼓励、支持“文化与科技”、“文化与金融”、“文化与旅游”融合创新发展。
一、文化与科技融合方面。我省已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2]21号),将文化科技融合发展作为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部门鼓励将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成为文化科技创新的集聚区,鼓励以科技创新的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积极推进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工作。
二、文化与金融融合方面。近年来,文化部门积极以项目为支撑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如组织文化企业申报国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国家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及各类文化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目前在省政府下达的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中,明确由省文化厅负责联系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共有120个;主动与省政府金融办会商,调整扩容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项目库,各地194家企业281个项目重新入库,积极服务于文化企业;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个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文化企业的发展争取信贷支持。
三、文化与旅游融合方面。发展皖北文化旅游业,不仅可以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更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目前省委、省政府已经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8号)。省文化厅和省旅游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皖文产[2015]41号),为皖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1、利用丰富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文化旅游。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提升皖北文化旅游的知晓度和吸引力。根据皖北地区大遗址数量多、价值高的特点,推动凤阳明中都城、蒙城尉迟寺、蚌埠双墩、寿县寿春城等重点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建设。大运河遗址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在此基础上淮北、宿州正在积极打造隋唐古运河文化旅游项目。
2、合理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文化旅游内容。目前,各类非遗传习基地逐渐成为旅游新业态,皖北已经建立了省级非遗传习基地7个,传习所6个,在尊重非遗保护规律的基础上,文化部门支持非遗项目进行旅游开发,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发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如界首彩陶、临泉毛笔等。
3、开展特色民俗活动与节庆活动,增强旅游吸引力。规范引导皖北各市县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传统民俗文化旅游节会活动,如宿州灵璧石文化节、蚌埠花鼓灯歌舞节、宿州埇桥马戏艺术节、涡阳老子文化节、淮北石榴文化节等。增强旅游吸引力,扩大文化影响力。
总体来看,皖北旅游业尚处发展和培育期,本着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文化部门将树立精品意识,在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树立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皖北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作。
以上意见,请在正式答复时参考。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 省文化厅产业处
联系电话: 0551-6360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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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