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
我单位对省政协陈广文委员关于《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促进皖北经济转型升级》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高度重视,已经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69号)、《关于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1号)。省文化厅和省旅游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皖文产[2015]41号)。这些都可以为皖北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皖北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发展文化旅游业的先天条件和独特优势。推进皖北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不仅可以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更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
一、利用丰富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文化旅游。根据皖北地区大遗址数量多、价值高的特点,推动凤阳明中都城、蒙城尉迟寺、蚌埠双墩、寿县寿春城等重点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建设。大运河遗址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在此基础上淮北、宿州正在积极打造隋唐古运河文化旅游项目。省文化厅支持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提升皖北文化旅游的知晓度和吸引力。
二、合理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文化旅游内容。目前,各类非遗传习基地逐渐成为旅游新业态。皖北已经建立了省级非遗传习基地7个,传习所6个,在尊重非遗保护规律的基础上,省文化厅支持非遗项目进行旅游开发,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发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如界首彩陶、临泉毛笔等。
三、开展特色民俗活动与节庆活动,增强旅游吸引力。规范引导皖北各市县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传统民俗文化旅游节会活动,如宿州灵璧石文化节、蚌埠花鼓灯歌舞节、宿州埇桥马戏艺术节、涡阳老子文化节、淮北石榴文化节等,增强旅游吸引力,扩大文化影响力。
四、鼓励文化创意,提升文化旅游品质。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进入旅游业,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服务设计水平。支持建设富有文化特色与内涵的休闲街区、特色村镇、旅游度假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6号),加大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支持力度。
皖北旅游业正逐渐成为皖北地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但总体来看尚处发展和培育期,本着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文化部门将树立精品意识,在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树立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皖北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作。
以上意见,请在正式答复时参考。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 省文化厅产业处
联系电话: 0551-6360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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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