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乐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因笙、大号、古琴等3个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研究,对以上3个岗位招聘计划予以核销。
请报考上述岗位的考生凭缴费发票到安徽乐团退还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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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8621-3/201612-00001 | 内容分类 | 招考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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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人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6年11月11日 |
名称 | 安徽乐团2016年公开招聘核销岗位公告 | ||
文号 | 关键字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安徽乐团2016年公开招聘核销岗位公告 |
根据《安徽乐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因笙、大号、古琴等3个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研究,对以上3个岗位招聘计划予以核销。
请报考上述岗位的考生凭缴费发票到安徽乐团退还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