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86213/201212-00010 |
内容分类 |
审批结果 |
发文机构 |
省文化厅 |
发文日期 |
2012年12月06日 |
名称 |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霍邱文庙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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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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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霍邱文庙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霍邱文庙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霍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报来《关于报送霍邱文庙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报告》(霍文广新〔2012〕9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为促使方案更加完善,提出如下补充完善意见:
1.进一步提升设计深度,在方案的文字部分应详细叙述设计说明,方案中只在图纸部分标注简单的说明,不能达到设计要求。
2.补充说明戟门、尊经阁“落架大修”的原因和理由。
3.补充说明脊吻的式样、屋面基层的重做方法,图上标注的戟门、明伦堂的瓦与图边的说明不一致。
4.补充整个院落排水系统的设计。
5.进一步规范文字和图纸,补充必要的细部大样图纸。
6.油漆工程暂不施工,待1年后木料全部干透后再施工。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编制单位抓紧对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后由你局核准实施。你局应加强监督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日志、材料检测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工程竣工后及时报我局验收。
安徽省文物局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