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86213/201201-00007 |
内容分类 |
审批结果 |
发文机构 |
省文化厅 |
发文日期 |
2012年01月05日 |
名称 |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郎溪县侯村祠堂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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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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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郎溪县侯村祠堂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郎溪县侯村祠堂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郎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侯村祠堂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郎文广〔2012〕75号)悉,鉴于方案设计单位已按我局(皖文物保函〔2012〕358号)要求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设计方案。
二、为使方案更加完善,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文本文字说明与图纸应前后一致,并规范文字和图纸。
2.油漆工程暂不施工,待1年后木料全部干透后再施工。
3.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使用原材料、原工艺,按原式样修复。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编制单位抓紧对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后由你局核准实施。你局应加强监督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日志、材料检测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工程竣工后及时报我局验收。
安徽省文物局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