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经省人民政府授权,我厅制定了《安徽省省级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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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86213/201111-00033 | 内容分类 | 招标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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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厅财务处 | 发文日期 | 2011年11月10日 |
名称 |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2011-201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字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2011-201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经省人民政府授权,我厅制定了《安徽省省级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