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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增强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贵办《关于征求2012年度重点普法目录意见的函》(皖法治办〔2012〕1号)要求,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列入全省普法重点。理由:该法是去年颁布的新法,第一次从法律上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规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行为,确定国家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保存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方式保护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推动文化发展与繁荣等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文化部门主管的)文化领域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后的第二部法律,需要重点宣贯、得到更多关注。
此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