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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省文物局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要求,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推动文物保护普法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文物保护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普法内容。根据全省文物工作实际,三年来,始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内容,采用各种形式予以宣传。黄山市、宣城市还针对本地古建筑保护现状,将《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作为普法重点内容,面向广大群众宣传古民居保护的法律法规。针对大运河保护申遗工作,淮北、宿州等沿线市县突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将普法地点放在沿线乡镇、村,面向沿线群众宣传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三、创新普法形式。根据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针对野外文物保护现状,创新普法方式,注重普法效果。六安、寿县、繁昌、固镇等地,在文物古迹所在地,举办村民文物保护普法培训班,既向他们宣传保护好身边的文化遗产,又近距离地开展普法教育,收到了前所未有的成效。淮北、阜阳、安庆、广德、宿松等地制作精美的展板,开展送展下基层,将精美的文物图片和文物保护法律知识送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军营,将普法和展览结合在一起,让广大群众在享受文化惠民当中接受普法教育。先后在淮南、滁州、潜山等地开展“鉴宝江淮行”活动,在免费为群众鉴定藏品的同时,宣传普及文物法律法规,教育收藏者依法收藏。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都制作精美的文物保护宣传册页,参加集中普法活动。
四、注重法治文化建设。2011年,组织省内执法骨干业务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在桂林举办的行政执法师资力量培训班,2012年,国家文物局在黄山市屯溪区举办了行政执法培训班,面向全省20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省文物局每年都举办各类不同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加强对文物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确保重点学法用法对象普法工作成效。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省文物局机关设置了普法宣传专栏,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开通了普法栏目。2012年,在全省文物队伍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文博知识学习活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点占到30%以上,并举办了全省文博知识大赛,在全省文物系统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的法治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