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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文办函〔2013〕377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办、省直法宣办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省厅决定,从2013年9月至12月,在全厅系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此次宣讲分为5个专题,由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主讲:
(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
(二)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五)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法治意识。
二、主要对象
厅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厅直单位科级以上干部。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厅直各单位和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法宣办)要精心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组织并督促相关人员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一系列法制思想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
(二)开展活动、抓好落实。厅法宣办将联系征订宣讲活动的系列讲座光盘,并搜集印发相关资料,供厅直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局学习使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近期安排一次集中学习讨论。邀请专家作法治专题辅导报告。厅直各单位除了参加省厅组织的集中辅导外,还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形式,增强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自主抓好学习宣讲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今年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重视,亲自参加,带头学习。
(二)认真督促检查。厅法宣办将按照省依法治省办、省直法宣办的要求,对厅直单位及机关处室局的学习宣讲活动开展不定期的抽查和通报,协调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促进成果转化。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实际、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以致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做好工作的本领。
厅直各单位的学习宣讲活动总结请于11月25日前报厅法宣办(设在厅办公室)。
专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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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