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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宣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宣办发〔2017〕30号)要求,省文化厅积极配合省委宣传部,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全省文化系统,扎实做好“双服务”表彰申报和评选推荐工作。
截止申报期满,共收到15个市推荐3大类、43家单位的申报材料。经7月26日专题会初审、7月28日厅长办公会再审和省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最终推荐上报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农民文化乐园、金寨县南溪镇综合文化站、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馆等3家基层文化馆(站、乐园),怀宁县黄梅戏剧团、休宁县徽之韵黄梅戏剧团有限公司、凤台县花鼓灯艺术团、长丰县庐剧团等4家基层文艺院团和明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固镇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等2个基层文化市场管理机构计9家基层文化单位,上报参评全国第七届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省文化厅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各地报送的材料,对照标准逐件审查,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并结合日常掌握了解的情况,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充分展示工作亮点,以确保各推荐单位在最终评选中获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