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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文物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金寨县花石乡中共鄂豫皖区委员会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为使方案更完善和更具操作性,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设计中应分清文物本体与后增加建筑的关系。应取消增添建筑,并重新绘制维修设计总平面图。
2.该建筑原为“祠堂”而非“老屋”,其维修设计应按祠堂修缮进行。
3.设计中的建筑式样,水分等均不合古制与地域特点。
请你单位督促编制单位对方案修改完善后核准实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安全。
安徽省文物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