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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琳,女,1961年9月生,河南孟津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简历:
1982年至1986年皖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药剂科工作; 1986年至1996年历任省药品检验所药师、主管药师;1996年至2004年先后任省卫生厅药政局副主任药师、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主任药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4年至2014年先后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芜湖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
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任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组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2018年3月任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文化厅党组成员。
2018年11月任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
主持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608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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